香港人生活繁忙,即使結了婚生兒育女,夫婦二人均要外出工作才能負擔家庭的開支。為好好照顧子女,不少香港家庭都會選擇聘請外傭來分擔家中工作。除慎選賢人外,外傭保險都不容忽視。許多僱主為了慳錢而不為家中「姐姐」購買外傭保險, 最終因小失大。其實外傭保險除了保障外傭,亦保障僱主的利益,因此切忌慳得就慳。
聘請外傭僱主有甚麼責任?
根據《僱員補償條例》規定,僱主必須為外傭購買勞工保險(或稱工傷補償保險),承保外傭於工作期間因工作遭遇的意外,以及普通法方面的法律責任。因此,僱主至少要為外傭買勞工保險方能符合法例要求。
此外,僱主與外傭簽訂的「標準僱傭合約」(ID407)亦訂明,外傭在受僱期內生病或受傷,無論是否因工作而引致,僱主都須提供免費醫療,包括診症費用、住院費用及牙科急診;如外傭死亡,僱主則須負責支付將外傭遺體及個人物品運返其原居地的費用。
雖然基本的勞工保險可勉強符合法律要求,但並不足以保障僱主牽涉的所有法律責任。因此購買綜合外傭保險,能為雙方帶來充足的保障,亦可讓僱主避免獨自承擔所有風險。
外傭保險的保障範圍
外傭保險除了包括外傭門診、住院醫療、牙科、外傭因身故、患重病或嚴重受傷而不能繼續工作,須送回原居地的相關費用外,當中最重要的其實是是第三者責任。
何謂第三者責任?意思即是外傭在工作期間引發事故,所牽涉第三者的相關責任,包括因疏忽引致第三方的財物損失或人命傷亡。舉例說明,若外傭在晾衣服期間,失手將晾衫棍掉了落街,擊傷的途人,被晾衫棍擊傷的途人有權向僱主索償。
可能一般外傭如到的公立醫院服務如急症室每次診症HK$180,而療養 / 復康住院費用則每天HK$100,僱主會認為這些費用是有限的,但無人能預測意外的發生,而當意外的發生是涉第三者的時候,其索償金額往往十分龐大。此時,外傭保險便可發揮作用,減輕僱主的財務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