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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慳得就慳?外傭保險僱主絕對不能慳

17-11-2020
maid hurt

香港人生活繁忙,即使結了婚生兒育女,夫婦二人均要外出工作才能負擔家庭的開支。為好好照顧子女,不少香港家庭都會選擇聘請外傭來分擔家中工作。除慎選賢人外,外傭保險都不容忽視。許多僱主為了慳錢而不為家中「姐姐」購買外傭保險, 最終因小失大。其實外傭保險除了保障外傭,亦保障僱主的利益,因此切忌慳得就慳。

聘請外傭僱主有甚麼責任?


根據《僱員補償條例》規定,僱主必須為外傭購買勞工保險(或稱工傷補償保險),承保外傭於工作期間因工作遭遇的意外,以及普通法方面的法律責任。因此,僱主至少要為外傭買勞工保險方能符合法例要求。


此外,僱主與外傭簽訂的「標準僱傭合約」(ID407)亦訂明,外傭在受僱期內生病或受傷,無論是否因工作而引致,僱主都須提供免費醫療,包括診症費用、住院費用及牙科急診;如外傭死亡,僱主則須負責支付將外傭遺體及個人物品運返其原居地的費用。


雖然基本的勞工保險可勉強符合法律要求,但並不足以保障僱主牽涉的所有法律責任。因此購買綜合外傭保險,能為雙方帶來充足的保障,亦可讓僱主避免獨自承擔所有風險。


外傭保險的保障範圍


外傭保險除了包括外傭門診、住院醫療、牙科、外傭因身故、患重病或嚴重受傷而不能繼續工作,須送回原居地的相關費用外,當中最重要的其實是是第三者責任。


何謂第三者責任?意思即是外傭在工作期間引發事故,所牽涉第三者的相關責任,包括因疏忽引致第三方的財物損失或人命傷亡。舉例說明,若外傭在晾衣服期間,失手將晾衫棍掉了落街,擊傷的途人,被晾衫棍擊傷的途人有權向僱主索償。


可能一般外傭如到的公立醫院服務如急症室每次診症HK$180,而療養 / 復康住院費用則每天HK$100,僱主會認為這些費用是有限的,但無人能預測意外的發生,而當意外的發生是涉第三者的時候,其索償金額往往十分龐大。此時,外傭保險便可發揮作用,減輕僱主的財務負擔。


外傭保險的不保事項


外傭保險大部分的其實計劃都不包括癌症、心臟病或其他嚴重疾病,但當外傭患上癌症時,僱主是不得解僱他們,但同時亦需負起合約列明的醫療保障責任,住院和治療的費用高達數十萬元不等。因此,僱主若有需要可在保險計劃上自選附加「癌症及心臟病保障」,便能為外傭和自己買個保障。


同時,外傭保險亦不包括外傭基於個人理由離開香港期間的醫療費用和外傭分娩、懷孕、流產、墮胎及所有與此相關的併發症。因此,僱主無須為以上情況負上任何相關責任。僱主可提醒外傭自行購買相關的保險,以保障他們的個人利益。


法律訂明僱主在外傭的受僱期須提供免費醫療,但外傭的受僱期可以從傭工到達香港當日起計,或由入境事務處處長批准傭工在香港逗留開始按僱傭合約受僱工作起計,因此僱主不宜「臨急抱佛腳」,應於合約生效前將外傭保險計劃做好,以保障僱主自身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