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保險對於港人來說並不是一個陌生的概念,我們知道它可以給客戶自行選擇私營醫療服務的條件,減輕看私家醫生所帶來的財務負擔。但醫療保險實際的保障涵蓋哪些範圍?不同情況有怎樣的調節嗎?
一般而言,以往的醫療保險只保障住院相關的項目。如果客人是在門診(而非住院)接受檢查的話,通常並不屬於醫療保單的保障範圍。不過,適逢近年不少保險公司均有新計劃推出,包括保障門診的檢查項目,自此不再受規限於住院相關頂目才可索償。
什麼檢查會列入檢查項目?
不少疾病要在住院或做手術之前,先透過檢查來確定病因,較常見的檢查項目有幾種:磁力共振(MRI)— 適用於腦部、心臟、關節、腹部內臟、脊椎神經相關病況,電腦掃描(CT Scan)— 適用於癌症、中風、結石、炎症、骨折及血管病變相關疾病,正電子掃描(PET Scan)— 適用於檢查癌症、癲癇症、精神疾病、認知障礙症及不明發燒原因。
哪些項目可保障診斷及化驗費?
若想在保單中就以上列明的檢查提出索償,則可查看是否有保障項目:
-「先進診斷掃描/先進診斷成像檢測」:檢查可以直接在門診進行,一般的自願醫保可以保障高達七成費用,一些較高端醫保可以全數賠償。
-「雜費保障/醫院服務費」:必需涉及住院或手術才可索償。若是入院檢查,要先檢查是符合醫療程序必需。
-「入院前及出院後之門診護理」:同樣必需涉及住院或手術才可索償,可以保障門診內的診斷及化驗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