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星期提到,買人壽保險是一個槓桿式的風險分散,一個風險管理概念。意思就是將自己或自己的家人不能承擔或不願意承擔的風險轉駕到保險公司身上。假設有一百個同年齡的人,當一年之後的今天可能有一個會離世。
對保險公司來說就是1%的損失,因為另外99人仍然在生,仍然在交保費。但是對於那1%出事的人來說,對其及其家人則是一個100%的損失。因此投保就是把自己離世的風險轉駕到保險公司身上,交一個細微的保費換取一個大額的保障。
用一個30歲的年輕人去做一個例子。如果他要買一份人壽保險的話,一般有三個做法。
第一是做一份定期人壽保險(Term Life),好處是價錢平,缺點是不能保終身,即是到投保人年紀老了,最需要保險的時候,保障可能就會停止。而且每年的保費會隨着年齡增加,要付出的保費並沒有儲蓄成份,這亦被稱為消費性保險。用保費角度去看,定期人壽是槓桿最大的保障,值得年輕時透過定期人壽去加大自己的保額,用一個較低的保費換取一個較大的保障去保障後生時期更大的家庭負擔。
第二個做法是買儲蓄型人壽保險,好處是能保障終身,付出的保費因有儲蓄成份亦能在將來某一個年份可以全數回本甚至有增長。上一篇文章提到,用這種形式為投保,供款年期越長越好,因為能做一個更大的槓桿。儲蓄型人壽保障能保到一百歲,投保人一般會持有計劃直至離世,屬於基礎性的保障。
舉例子,當投保人期望留下$300萬保障給家人於離世時享用,這就適合用儲蓄型人壽計劃。相反,除了$300萬之外,若果當時還有額外$300萬樓宇按揭貸款的話,這$300萬就適合用定期人壽保險。從這個例子看,反正二三十年後本身的按揭貸款已經供完。因此投保人短期的保障需要為 $600萬,但臨終時需要的保障只是$300萬,因此會建議一半保額用儲蓄型保障,一半保額用消費型保障做就剛剛好。當然更重要的是要根據當時投保人能夠負擔的保費。
第三個做方法去買一份人壽保障,亦是今天要討論的,就是做一個一次性供款的人壽保障(一般被稱為萬用壽險),然後利用銀行貸款繳交保費,做一個更大的槓桿。我們稱之為「保費融資」。這個做法,一般是已經有一定資產的投保人,他不是為了給家人一份保障,而是希望給自己的資產做一份槓桿留給家人。這個概念我們稱之為「財富傳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