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台鐵列車太魯閣案的意外事件奪走50條人命,除了事故諸多疑點有待釐清,列車以時速125公里在短短7秒撞到工程車後,按香港專家估計可以做成5900噸撞擊力,令到列車在隧道內變形。
這宗交通意外反映出台灣工地特殊的文化及現況,有話直說,在保險業的管理立場來說,工程公司對風險管理這個層面,還是停留在上世紀80年代的舊有觀念和心態,安全意識比較薄弱,管理團隊思維落後。如果在未來日子沒有尋求進步的改變,相信意外也有機會再次重演。如果不修正以往的陋習,台鐵事故仍然會發生,頂多是不同的人輪流去孭鑊!
早排與台灣的老朋友聊天,談到台灣建造業現時較特別的幾個狀況,首先是「層層分判」的文化,分判商主要中標的工程項目公司,將一部分工程與其他工程公司分工施工,分判商在香港建造業都是普遍的,但分判的方式、規模、層數及分判後權責歸屬則有很大不同,而台灣的特色是建造業普遍規模比較小。
由於工程的施工及完工日期有所不同,往往在工程上也是按每一單去計算,分判商可能接到第一單,但是未必可以承接第二單,所以生意額也極不穩定。這樣的層層分判的安全責任,如何整體監控,就跟工程承建商的營造觀念、能力、制度有很大關係。
筆者在剛過去的六年擔任職業訓練局轄下學徒訓練委員會勞方代表,對於香港各大建築公司及大型公共交通運輸機構包括港鐵比較了解。工地施工期間,承包工程公司會指派「地盤安全主任」及「交通督導員」在工地值勤以策安全,並不時提醒工友的安全意識及守則,自從「地盤安全主任」的實施,香港在大型機建工程的工業意外發生較週邊國家及地區少。
從香港新聞的消息指出,工地上一個工程車司機一時的大意,導致意外的發生,當然箇中細節要等調查人員完成整體調查後才可以定論,暫時還是言之過早,慶幸的就是沒有香港朋友在今次車難中受傷或死亡,可以說是不幸中的大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