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理財通和跨境保險通其實是有機會實現的,不過兩地在製度,法律,各種渠道方面都很大差異,中間需要政府和有關部門和機構去協調。
兩地監管方法大不同
據Welab Bank的董事局主席陳家強教授陳家強教授的理解,最近監管機構提供了一些備忘錄的信息,其實是通過內地的監管機構去監管銀行,最主要都目的是想讓銀行銷售理財產品的時候,做到盡責的任務,讓投資者有保障。
至於目前的監管方法,其實兩邊的監管機構都是適用的,所以不需要大改整個監管的程序。反而再兩地的監管機構的發展過程中,需要為投資的理財產品設定一個上限。陳家強教授舉出一個例子,如果內地的投資者,只能通過一個銀行賬戶去買產品,這個賬戶很清楚列明每一項投資用了多少錢,這個管理亦相對簡單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