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理財通和跨境保險通其實是有機會實現的,不過兩地在製度,法律,各種渠道方面都很大差異,中間需要政府和有關部門和機構去協調。
兩地監管方法大不同
據Welab Bank的董事局主席陳家強教授陳家強教授的理解,最近監管機構提供了一些備忘錄的信息,其實是通過內地的監管機構去監管銀行,最主要都目的是想讓銀行銷售理財產品的時候,做到盡責的任務,讓投資者有保障。
至於目前的監管方法,其實兩邊的監管機構都是適用的,所以不需要大改整個監管的程序。反而再兩地的監管機構的發展過程中,需要為投資的理財產品設定一個上限。陳家強教授舉出一個例子,如果內地的投資者,只能通過一個銀行賬戶去買產品,這個賬戶很清楚列明每一項投資用了多少錢,這個管理亦相對簡單容易。
金融科技促進跨界理財通和保險通
當金融越來越數碼化的時候,要增加效率,金融科技可以做很多事情。在香港本地做不合乎監管要求的程序,例如反洗黑錢,保護投資者等各方面的程序,金融科技能讓金融機構做事更加便捷。
假如把這個概念放到整個大灣區,大灣區的居民可以互相購買理財產品的時候,金融科技便會是一套更加靈活的數碼科技的方式,把資料匯集起來,讓監管機構可以掌握信息,讓銷售程序有保障。
因此,金融科技最主要的好處就是可以大規模套用,比如有銀行A和銀行B,如果套用金融科技,監管機構有掌握時,根本不需要限制銀行A和銀行B,可以讓不同銀行之間合作做理財產品,同時亦可讓個人投資的上限、額度完全符合監管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