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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產策劃系列之於內地身故文件公證辦理程序

26-08-2021
20210826 遺產策劃系列之於內地身故 文件公證辦理程序 梁仁富

不知不覺,在疫情原因下,中港已經有一年半的時間未能自由往來,香港和內地在隔離7、14、21日之間不停輾轉。筆者曾有香港客戶,不幸在這段時間於內地離世,導致家人因往返兩地辦死亡繼承文件的事而煩惱。為免大家走“冤枉路”,本文說說遇到的問題。

 
逝者是香港永久居民,離世時身處國內。由於中港兩地不會直接認可對方的“法律文件”,因此兩地都需要公證文件事宜。以下根據處理文件的次序來講述流程﹕

 


1. 逝者家人需要找“中國司法部委託的香港律師公證人” ,由公證人對逝者及繼承人的香港相關身份證明文件、結婚證明、關係證明,進行查證、核實,並出具公證文件;


2. 家人在內地隔離後,到逝者的醫療機構取得死亡證;


3. 家人帶以上文件,到中國政府認可之公證行對死亡證進行公證,之後再需要取得中國外交部或其授權機構確認,以讓此文件可以在境外使用;如果逝者還有國內的資產,還要根據內地的繼承法辦理繼承權公證。由於中國兩地繼承法關於無遺囑繼承人順序有所不同,只要有一方不同意繼承方法,就有機會到當地法院訴訟處理(在往後篇章敘述);


4. 將以上公證文件正本,交給香港入境處,申請終止香港身分證確認文件,至此正式的死亡證明文件程序處理完成。


5. 如果需要辦理香港的人壽保險索償,需要向保險公司提供以上的經過公證的國內死亡證正本、香港入境處發出的終止香港身分證確認文件,由受益人填寫《身故索償表格》。留意逝者的保險如果指明受益人,並明確這些受益人的證件號碼,那麼保險賠償金就會很短時間給予受益人;


否則例如只是寫受益人為“兄弟” ,但是沒有寫明證件號碼,就再需要關係證明,拖長索取保額的時間;更有甚者,萬一逝者沒有寫明保單的受益人,就會變成逝者的遺產,可能進入漫長的遺產索償程序。香港一向是一個移民城市,要注意移民後,如果證件號碼改變,記得和保險公司預先修改啦。


以上程序看似簡單,但是如果漏了一個環節,隨時會經歷隔離多次的痛苦,才能取齊所需文件。希望以上小小經驗分享幫到大家。


( 免責聲明: 以上所提供之所有資料僅供一般參考用途,部分資料轉載自網上媒體資料,以上資料不應視為專業及/或法律意見。任何人士在需要時應自行尋求適當之律師及/或專業人士之意見與指導 )

梁仁富博士簡介
註冊理財師學會CFO 課程咨詢委員會主席
工商管理學博士 DBA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學士B.CST
認可財務策劃師CFP
註冊理財顧問師 CFC
國際註冊財務規劃經理 RFM


註冊理財師學會CFO簡介
學會於2004年1月成立,香港樹仁大學校監胡鴻烈博士 GBS OBE JP 擔任名譽贊助人,學會匯聚金融界精英以專業團體身分,協助提高管理財富的專業水平。

學會設有顧問局,並得到時任行政會議成員、立法會議員及多位太平紳士擔任名譽顧問。邀請多位金融、地產、醫學、法律、會計、銀行界人士擔任教授,為業內提供認可的專業資格,至今已有數百位業界人士成為註冊理財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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