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孕是一件人生大事,準父母除了期待,亦可能為準媽媽分娩、產後併發症、寶寶健康等而感到憂慮。以往的保險從未特別針對孕婦的需要而制定,一般只在基本計劃內加入女性額外保障計劃,但近年不少保險公司都陸續推出孕婦保險,保障產前產後一切併發症所引致醫療費用,以及嬰兒先天性疾病及住院現金賠償,讓準媽媽能夠為自己和嬰兒買個安心。
投保的時間和資格
獨立懷孕保險與一般醫療保險不同,它可於得悉懷孕後7周至36周投保,一般為18至45歲,有些保險公司更強調毋須驗身,不用孕婦頂着大肚左驗右驗,投保的確方便。一般生效期則為投保後的10個月後或第二年,因此建議有意生小孩的父母愈早購買保險愈好。保費因人和保險公司而異,須向保險代理了解。
保險對孕婦和嬰兒的保障範圍
專為孕婦而設的懷孕保險通常分為「孕婦產前產後的保障」及「初生嬰兒的保障」。
「孕婦產前產後的保障」主要是保障孕婦在懷孕期間可能面對的各種風險,例如妊娠併發症的子宮頸閉鎖不全、妊娠糖尿病、高血壓、前置胎盤,以至分娩時不幸胎死腹中、入住深切治療、流產等等。保險會為孕婦提供住院現金的保障,甚至身故保險賠償。
「初生嬰兒的保障」則主要保障嬰兒,一般保障嬰兒先天性疾病如唐氏綜合症、先天性雙耳失聰、顎裂、嚴重的初生期黃疸等等,甚至因指定醫療狀況如早產、手足口病等等需入院接受治療之現金賠償。
如在分娩過程中,因香港或澳門的醫生或醫院疏忽直接導致準母親身故或永久完全傷殘,或導致新生兒身故,保險公司將會支付一筆賠償金額作為恩恤。
常見不保事項
常見不保事項有人工受孕懷孕、任何受保前已存在的情況、自願終止懷孕等。投保孕婦保險有不少細節需要注意,準父母應在投保前小心細閱條款及細則,必要時請向保險代理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