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局於6月14日宣佈再放寬物業按揭逆周期宏觀審慎監管措施,當中令市場關注的一項措施為「放寬按揭成數的涵蓋範圍擴大至2024年2月28日前已簽訂的臨時買賣合約,並且在2024年2月28日或以後預計完成的自用樓花住宅物業」。
簡單來說,即是早幾年前選用建築期付款的新盤買家,現時「上會」申請按揭時,銀行根據最新估值,樓價3,000萬元或以下,最高可承造最高7成按揭;樓價3,000萬元以上至3,500萬元,最高可承造最高6至7成按揭(貸款額不超過2,100萬元);樓價3,500萬元以上,最高可承造最高6成按揭。
香港按揭證券公司於同日宣佈按揭保險計劃合資格準則範圍,擴大至任何日期簽訂臨時買賣合約的一手自住物業的相關按揭保險申請。
近年金管局多番推出放寬按揭成數的新措施,但由於每次新安排是於公佈日才正式生效,因此早於生效日前購入樓花物業,並選用建築期付款的買家,如於生效日後申請按揭時,便不在新措施資格準則範圍內。透過本公司內部統計分析,過去幾年選用建築期付款的樓花買家佔比有顯著增加,當中更有新盤建期佔比高達8至9成。
近年樓價由2019年高位回落逾兩成,銀行對物業的估價轉趨審慎。因此這批建築期付款樓花買家現時上會及申請按揭時,或因銀行下調其物業估值,面臨需要額外籌措首期資金的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