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17日,中央財經委會議上明確地,再次提出“共同富裕”,實現“三次分配”。即是在中國現有分配制度中,第一次分配是由市場按照效率原則進行的分配,主要分公司、企業利潤等;第二次分配則是由政府通過稅收,社會保障等政策手段進行再次分配,將高收入者的稅收用於低收入者的保障,力求兼顧公平和效率。而第三次分配,主要是通過慈善,將社會財富從財富階層向低收入人群的分配。按照規劃去到2050年,實現全體人民共同富裕的目標。輿論估計將會加快國內房產稅、遺產稅的推進。
註冊理財師 / 梁仁富博士
不知不覺,在疫情原因下,中港已經有一年半的時間未能自由往來,香港和內地在隔離7、14、21日之間不停輾轉。筆者曾有香港客戶,不幸在這段時間於內地離世,導致家人因往返兩地辦死亡繼承文件的事而煩惱。為免大家走“冤枉路”,本文說說遇到的問題。
香港人口日趨老化,繼承法的知識更需普及。雖然根據《2005 年收入(取消遺產稅)條例》,香港已經在2006 年2 月11 日之後取消遺產 稅。但是根據《遺囑認證及遺產管理條例》第60J 條文明文規定,人一死後,財產會被法律凍結,禁止擅自處理遺產,直至法庭授予俗稱「承辦紙」,授權「遺產代理人」處理死者的遺產。否則除了會被罰款,還會負上刑事責任。
本篇介紹平安第三寶:預設醫療指示 。預設醫療指示是一份法律文件,自己預先說明,萬一自己患了末期疾病而不省人事,又或已成植物人,拒絕用某些未必有療效的方法來延長死亡的過程。年滿十八歲、精神能自主及知情的病人可訂立「預設醫療指示」,清晰闡述當病人到生命末段而不能自決時,在甚麼特定情況下拒絕那些維生治療。在普通法制度下,有效和適用的「預設醫療指示」有法定效力。
訂立持久授權書 ,可保障於受權人因精神或身體狀況不能處理財務事宜時的一個保障。 十多年前有個故事,有位長者寫了遺囑,股票歸兒子,房產歸女兒,大致平均分配。奈何身故的時候碰上金融海嘯,到完成遺產承辦的時候,股票價值下跌了8成,反而樓價下跌幅度較少。不患寡而患不均,這是否又是逝者意願? 但是,離世前,又是否有足夠的精神狀態,可以適應金融市場的急劇變化?因此,平安第二寶:持久授權書,在某些關鍵的時候,就可以派上用場。
「傳位十四子,被改為傳位于四子」,康熙皇帝傳位雍正故事被搬上螢幕,也不知道孰真孰假,但爭產風波從古至今不絕於耳。趁自己精神上有能力行事時,有效運用法律制度,讓遺產妥善地分配與利用,避免後代子孫為遺產等問題發生爭執。處理遺產傳承問題,是財務策劃重要的一環。
隨着中港兩地交流日益頻繁,不少居民在內地和香港都有投資、營商、置業、退休。生前財產轉讓都如此多的法律文件和程序,難道身故後會變簡單快捷麼?不會的。兩邊遺產法律的各異,做好遺產規劃自己安心、家人放心。未來幾篇會淺談兩地遺產承辦事宜。
人生五大課題 - 生老病死殘 ,在理財規劃上,最容易忽略的就是「老」。 少子老齡化問題、家庭結構問題、勞動力老化問題、退休與就業的問題以及養老、醫療、長期照護等諸多問題幾乎同步襲來。 可想而知,我們未來單靠政府解決我們「退而無憂」的生活,是否可行?
現在的治病醫療費用越來越高,花光積蓄也未能治療一個重病,大有「大病致貧」之感。要解決實際的醫療開支問題,要麼我們的回報率要超過醫療通脹,要麼我們將這個風險轉嫁給保險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