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大部分在職人士都應該會擁有一份公司醫療保險,甚至會額外為自己多買一份個人醫療保險,但對於醫療保險的賠償你們又了解多少呢?
醫療保險的賠償是實報實銷,因此多買幾份保險不代表保障會變多,甚至或會出現保障重疊的情況,即是實質賠償沒有因為你多買醫療保單而變多的意思。如果出現這種情況,一般都會涉及第二賠償:即是同一件索償事件中,有兩間保險公司需要作出賠償,而索償的先後亦有機會令病人最後的賠償金額變多或變少。
甚麼事情會影響賠償金額?
大部份的公司醫保都鼓勵員工先索償個人醫保,因此他們會提供「第二索償現金」,甚至「第三索償現金」的保障。即是如果成員在向公司醫保作出索償前已經在個人的醫療保險中索償過,便可額外獲得每日的現金賠償。
可是,亦有公司醫保列明保單必須是第二賠償者或最後賠償者,否則便不會提供任何補償,驅使員工要先利用個人的醫療保險。
不過,如果公司醫保沒有以上的索償條款,而員工選購的個人保險是「有墊底費的醫療計劃」,一般的做法都會先claim公司醫保,再claim個人醫保,總賠償金額或會較高。因為公司醫保通常有設置索償上限,未必足以應付到員工整個的醫療總費,所以未能索償的部分醫療費用將會交由一般保額和保障都比較好的個人醫保處理。員工只要將墊底費減去公司醫保餘下的金額,便是自付費。
公司醫保是否足夠應付個人的醫療費用?
大多數人都會認為既然公司已經有提供保障,自己再買個人醫保很不划算,但往往忽略了公司醫保其實不會跟足你一世! 轉工時公司醫保便會即時停止,加上並非所公司醫保都容許員工退休時把保障轉換成個人保單,因此會造成真空期。
若有不幸身體出現毛病,就會處於零保障的狀態,後果可大可。即使真空期想投保,亦不保證當時的身體狀況能夠投保成功,所以還是建議大家應未雨綢繆,為自己作好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