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中學畢業時,我已有基本的理財、投資、致富思維方面的知識,亦確立了自己希望致富,獲得財務自由之路。我不想平凡而無聊地過一生,我想做自己想做的事,希望人生過得精彩。
而投資方面,雖然我已涉足股市一年,當時亦經歷了股市的起跌,試過接近「輸身家」,但都無阻我對投資、對股市的喜愛。我渴望學習更多有關投資的知識,我知道投資成功就能助我累積財富,我想以「投資者」的身份致富。
那時我的財富跌至只有數千元,但我的雄心卻沒有減退過(我想是我本身積極向上,加上當時讀了不少致富類的書籍,使我深信擁有知識,最終都能致富)。
令當時只有很少錢的我,仍深信自己將來會擁有很多錢。我亦將這份自信(可能在別人眼中是自大),跟某些身邊人分享,而其中一個分享的對象是我當時的女友阿玲,她是典型學校觀念的人,認為甚麼投資、致富都是發夢,不切實際,最好是讀大學,進大公司工作,每月收入穩定,生活安穩。
所謂致富之路,在她眼中只是空談,所謂致富知識,在她眼中都是騙人的事,一個人食幾多著幾多是整定,打工升職是王道,投資炒股是旁門左道,普通人想要致富根本是「不可能」。
所以在她眼中,我是一個努力但卻不切實際的人,她常對我說不要發夢,與其學甚麼致富思維、學投資、學炒股票,倒不如好好用心讀書,做人最重要是腳踏實地。一個公屋仔想要致富根本是發夢,無論我如何努力,想致富根本是「不可能」,她不止一次對我說「不可能」,但她卻不知道,她愈這樣說就愈激起我渴望致富的決心。
在高考放榜,失落大學學位後,她更加肯定我的不切實際。她認定我所講的致富、我所謂的夢,都只是空談,不能做到。我們為此而爭論(即最初筆錄的那些對話)。我強調我有一天能富起來,而她卻認定我無法做到,因此我大膽作出了承諾,並展開了一個為期十年的賭局,所賭的就是──
「我在30歲時要擁有$1,000萬!」
若果我30歲時沒有$1,000萬,那麼我便無法做到所承諾的事,亦可說是輸了賭局,代價就是去瞓街。(由於當時我喜歡「賭」,故我將這件事稱為「千萬賭局」,我把承諾當作一個賭局般去戰鬥。)
其實,我並非一時之氣而開展這個賭局,我明白承諾的力量,我不單止要對她承諾,更重要的是對自己承諾,我真的希望在30歲時擁有$1,000萬,我不希望自己只是在發白日夢,我不想說了就算,我不想那承諾只是空談,因此,我對自己作出了承諾,甚至開出一個賭局,令自己感到壓力,逼自己進步,逼自己執行目標。